第一讲 考试概况
知识点:命题规律
1.七章内容税法比例占60%-70%。
2.全面考核,每一章命题。
3.重点突出,特别是占分值大的"不定项选择题"一般集中在二、三、四、五章。
4.不定项选择题有一定的综合性,可跨章节命题。如:银行账户管理+票据、增值税+消费税、增值税+资源税、实体税法+税收征管法等。
《经济法基础》预习阶段考情分析:考试简述
第一讲 考试概况
知识点:考试简述
一、报名时间:每年11月份
二、考试时间:次年5月份,4天8个场次。
上午09:00-12:30;下午14:30-18:00
三、考试时长:
两科联考:共计3.5小时,其中《会计实务》2小时,《经济法基础》1.5小时,随机抽取先后顺序,分别计算考试成绩。
四、题型题量:
自2014年起,初级会计职称两门课程全国范围内无纸化考试。题型、题量如下:
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不定项选择题
(案例分析题) 合计
题量 24题 15题 10题 3大题(12小题) 61小题
分值 36分 30分 10分 每小题2分 100分
49题76分 12小题 24分
五、考试形式:无纸化,全部为选择形式,如果你需要提升自己的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,欢迎来公明智本培训中心,我们有20年的教育培训经验。
《经济法基础》预习阶段考情分析:法律基础知识
第二讲 相关基础知识
知识点:法律基础知识
(一)法的本质与特征:
1.本质: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体现
2.特征:
(1)国家意志性;
(2)国家强制性;
(3)利导性;
(4)规范性(可预见性)。
(二)法律关系三要素:
1.主体:自然人、机构和组织、国家
2.客体:
(1)物:自然物、人造物、货币及有价证券等
(2)非物质财富:知识产品(如发明、著作)、道德产品(如荣誉称号、嘉奖表彰)
(3)行为(行为结果):过程+结果
3.内容:权利与义务
(三)法律事实
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,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: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。
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管意志为转移,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。(自然现象如地震,社会现象如战争)
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,能够引起法律后果,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。
(四)法的形式和分类
1.法的形式:
我国法的主要形式:宪法、法律、法规(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)、规章(部门规章、地方规章)
2.法的分类:不同标准不同分类(以法的内容划分:实体法和程序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