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点:实用性原则
在合法性的基础上,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,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。
【注意】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设置明细科目。
例如:本年利润就没有明细科目。
相(相关性)逢何(合法性)必曾相识(实用性)
没有:真实性、可靠性、合理性、及时性
《初级会计实务》零基础第三章知识点:常用会计科目
知识点:常用会计科目:
会计科目名称 | 类别 |
库存现金 | 资产 |
短期借款 | 负债 |
固定资产 | 资产 |
累计折旧 | 资产 |
生产成本 | 成本 |
应付职工薪酬 | 负债 |
实收资本 | 所有者权益 |
主营业务收入 | 损益类-收 |
销售费用 | 损益类-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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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科目名称 | 类别 |
应收账款 | 资产 |
坏账准备 | 资产 |
预收账款 | 负债 |
应交税费 | 负债 |
制造费用 | 成本 |
本年利润 | 所有者权益 |
投资收益 | 损益类-收 |
资产减值损失 | 损益类-费 |
财务费用 |
损益类-费 |
《初级会计实务》零基础第三章知识点:合法性原则
知识点:合法性原则
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,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。
总分类科目: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。(判断)
明细分类科目: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,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。
例如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属于会计准则规定设置的明细分类科目。